1、交通案件能在保险公司起诉吗
交通案件不能在保险公司所在地起诉。
1.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是侵权纠纷,这种纠纷应当在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起诉,或者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。保险地法院一般不是交通事故的直接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,因此不是适合的起诉地址。
2.事故发生地的法院对事故现场、证据采集与汽车扣押等状况更为熟知,法律快车提醒,有益于案件的迅速处置和公正裁决。
3.交警部门作为事故处置的主要机构,也坐落于事故发生地,其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等证据对于案件审理具备要紧意义。因此,从便捷取证和案件处置的角度来看,最好在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。
2、起诉保险公司需什么材料
起诉保险公司时,需要筹备一系列有关材料以证明事故经过、损害事实及索赔依据。这类材料包含但不限于:
1.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、缘由、时间、地址的有关证据,如书证(证人证言)、物证等。这类证据一般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中会有基本的描述和确认。
2.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医的证明,与医疗部门出具的所有诊断证明、处方、病历及各项医疗成本单据,包含挂号费、检查治疗费、医药费、住院费等。
3.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、转院证明、病休证明等,以证明受害者的治疗状况及所需的护理和休息时间。
4.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成本证明、误工损失证明,包含受害人的薪资、奖金、误工天数及固定补贴等。
5.就诊交通成本单据,以证明因事故产生的交通成本。
6.如需要伤残赔偿,还需提供伤残鉴别报告及赔偿数额依据。
7.被损害财产的所有权证明、品名、规格、数额、数目、质地、新旧程度及价值证明(贵重物品需附有关部门的鉴别书)。
8.被损害财产的毁损程度或灭失等证据,以证明财产损失的实质状况。